張柏芝三拒簽字離婚出于何意?(圖)

  本月八日,隨著謝霆鋒于回香港親自處理家事后,他已兩次跟律師團隊會面,傾談辦理離婚手續事宜。對張柏芝已經死心的謝霆鋒希望快刀斬亂麻辦妥離婚手續,重過新生活。而當天張柏芝也以手機簡訊向謝霆鋒發出:“我要離婚!”的呼聲,但之后,張柏芝又改變策略施拖延招數,自收到離婚書后,三度不肯簽字面對現實。(燕山譚客/文)

  現在,夫妻離婚都是好說好散,為離婚哭、鬧、吵、耗的時代已經由去了,因為現在的男女都明白這樣一個道理:感情是不能強迫的,婚姻需要兩人愿意才能維持,才算幸福。如果兩人性格不合,觀念有差異,或者因為某種原因,雙方喪失了信任,淡漠了感情,不如早離早散,“長痛不如短痛”就是這個意思。明星婚姻觀念比較新,離婚應該比平民處理更果斷。因為他們再婚選擇的范圍大,經濟條件好,他們更沒必要在一棵樹上吊死。鋒芝的婚變是張柏芝與陳冠希飛機上秀好引發的,也與張柏芝的艷照風波有關,也是張柏芝先提出來的。張柏芝知道,她與謝霆鋒兩人已經失去信任,相互有了內傷,他們的婚姻已經死亡,離婚是對雙方的解脫。既然如此,快刀斬亂麻,早離早散,乘雙方都年輕,各自尋找新的生活應該是最明智的做法。可為什么張柏芝三次拒簽離婚書?張柏芝三拒簽字離婚出于什么用意?

  一,還是舍不得。別看張柏芝表達了那么多對謝霆鋒的不滿,如,說他假,說他裝,說他不是好丈夫,好父親,其實那也就是一說,謝霆鋒是不是好丈夫、好父親,那能容下艷照這么大的事,一心一意在外演戲掙錢養家,張柏芝心裡明白,謝霆鋒是男人中的典范了,一旦讓她離開謝霆鋒她還是舍不得。

  二,不愿意正視婚姻死亡的現實。從理智上,張柏芝也知道,他們的婚姻完了。可她不愿意面對這個現實。她從來沒有面對過自己艷照丑聞的災難性影響,她要是有基本的反省,就不會與陳冠希合影互動了,她拒簽實際是對自己婚姻死于艷照這個現實接受不了。

  三,由愛生恨,她不想讓謝霆鋒太得意了。這主要是前些日子,自稱是謝霆鋒“二奶”和“小三”在網上得瑟讓她產生的恨意。還沒離婚呢就養上二奶,就搞上小三了,對張柏芝也太不尊重了,她如果立即簽字離婚,太趁謝霆鋒和小三們的意了,她不能太趁他們的意。

  張柏芝不肯合作簽字離婚,這婚也不是離不了。謝霆鋒的黃國桐律師表示:“從他送出離婚書一刻,法律程式已經開始了,即使有子女的夫婦須處理贍養費、撫養權的安排,但最長需時一年就會完成離婚手續。”謝霆鋒心裡已打定主意,獨居一年靜待分居期滿,再正式跟她離婚一刀兩斷。

  所以,張柏芝這么耗著不簽字也不是個辦法。在這樣的人生大事上,人不能賭氣,也不能任性,還是應該理智。別說婚姻失敗自己有主責了,就是無辜的,男人說要離婚,女人也應該表面出點骨氣來。他不愛你,你何必再愛他?世界大了,何必一棵樹上吊死。如果你有氣,就經濟上狠狠宰他一下也就完了。耗著不離,太弱智。另外,她與謝霆鋒有兩個孩子,這是他們曾經愛情的結晶,為了今后不影響兩孩子的成長,她也不宜與謝霆鋒太敵對了。早點簽字,兩人好離好散,以后見面還有友情,也對的起他們曾經的那場愛。

  

張貼留言